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3-7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数量不少于250,000股(含本数)。
2.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个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共4位人员。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姓 名 职 务
(股) (%)
袁汉源 董事局主 0 0
席、总裁
秦忠 副总裁 0 0
熊汉城 董事、 340,000 0.044
财务总监
闫凯 董事局秘书 112,575 0.015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及资金来源:上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自愿进行增持。资金来源为个人自有或自筹资金。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 名 职 务 增持数量(股)
袁汉源 董事局主席、总裁 不少于100,000
秦忠 副总裁 不少于 50,000
熊汉城 董事、财务总监 不少于 50,000
闫凯 董事局秘书 不少于 50,000
合计 不少于 250,000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相关规定。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前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