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85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金嘉兴”)的通知,获悉其已对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份原质押情况
2018 年 7 月 17 日,重庆金嘉兴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
售条件股(现已解除限售)36,900,000 股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和2020年7月11日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
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2021 年 1 月 7 日和 2021 年 7 月 6 日
办理了部分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手续。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
别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2019 年 7 月 17 日、2020
年 7 月 16 日、2020 年 8 月 6 日、2021 年 1 月 8 日和 2021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发布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8-89 号)、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2019-36 号)、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2020-49 号)、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0-51 号)、《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
质押的公告》(2021-02 号)和《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
期购回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21-45 号)。
(二)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重庆金嘉兴对其上述股份中的 29,399,997 股办
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并对 7,500,000 股办理了解除
质押业务,具体情况见下表:
1.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是否为控股 延期购回 占其所 本次延期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股股份数 持股份 质押开 原质押 后购回到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比例 始日期 到期日 期日
一致行动人 (%)
重庆金嘉兴 29,399,99 2018年7 2021年 2022年6 国海证券
实业有限公 是 7 35.94 月17日 12月31 月30日 股份有限 延期购回
司 日 公司
2.解除质押业务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 比例(%) 期
一致行动人
重庆金嘉兴实 7,500,00 2018年7 2021年 国海证券股
业有限公司 是 0 9.17 0.98 月17日 12月21 份有限公司
日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重庆金嘉兴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名称 (股) 例(%)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
(股) (股)
万 裕 文
化 产 业 106,910,14 13.91 70,000,000 65.48 9.11 0 0 0 0
有 限 公 0
司
重 庆 金
嘉 兴 实 81,813,217 10.64 74,299,997 90.82 9.67 0 0 0 0
业 有 限
公司
袁伍妹 15,815,921 2.06 13,120,000 82.95 1.71 0 0 0 0
合计 204,539,27 26.61 157,419,997 76.96 20.48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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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重庆金嘉兴本次系对前期已质押股份办理延期购回及
解除质押手续,不涉及新增融资及新增质押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金嘉兴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事项
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其所持
有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则有关
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持续关注重庆金嘉兴质押情况及质押
风险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表(部分购回)
(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表(延期购回)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