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8-3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3月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7人,代表公司股
份180,236,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707%。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
份179,569,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0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66,71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
51,369,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4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张岩律师、于娜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延期复牌事项的议
案》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之情形。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997,0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1%;反对239,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32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30,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5335%;反对239,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岩 于娜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董事局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