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增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利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利利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不存在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披露了公司面对的风险因素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冰轮环境 股票代码 00081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冰轮环境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Moo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增群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秀欣 刘莉
联系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 1 号 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 1 号
电话 0535-6697075,6243558 0535-6697075,6243558
传真 0535-6243558 0535-6243558
电子信箱 zqb@moon-tech.com zqb@moon-tech.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350,657,424.03 1,603,283,769.93 1,603,283,769.93 4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0,906,027.06 98,870,854.16 98,870,854.16 32.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8,552,668.79 86,198,403.14 86,198,403.14 14.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7,528,571.54 146,823,765.01 146,823,765.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3 0.13 3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3 0.13 38.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2% 2.56% 2.56% 增加 0.46 个百分点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8,432,768,348.38 8,186,140,604.69 8,190,607,922.67 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494,464,686.94 4,296,790,156.63 4,296,166,771.26 4.6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18,467.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7,270,681.74
债务重组损益 -1,393,386.4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 15,789,435.4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7,193.45
减:所得税影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