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18-017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8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140人,代表股份203032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137人,代表股份10822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裁于志强先生,董事、副总裁卢绍宾先生,监事会主席董大文先生,监事于静先生,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吴利利女士,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192210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4.67%;反对 10821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72984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反对
1082155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2、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1922255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4.68%;反对 108069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5.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87584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反对
1080695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3、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192210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4.67%;反对 10821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72984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反对
1082155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4、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92210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4.67%;反对 107934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5.32%;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72984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反对
1079345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02%;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5、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199,394,776.3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939,477.63元,加年初
未分配利润 968,906,454.95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 2016年度现金股利
21,768,471.7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6,593,281.94元。
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53,054,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现金0.80元(含税),公司2017年度合计分红52,244,332.08元。
同意 1923014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4.71%;反对 79825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3.93%;弃权2748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3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63484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反对
798259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8%;弃权27484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6、《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为公司审计,审
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
万元)。
同意 1922664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4.70%;反对 107379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5.29%;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8484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反对
1073795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4.59%;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7、《关于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2018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8,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同意 1949567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6.02%;反对 65534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3.23%;弃权152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7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18844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反对
655349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2%;弃权1522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