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1-009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处置公司持有的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1.49%
股份。
本事项已经公司 2011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地:烟台市幸福南路 7 号,主要办公地点:烟台市幸福南路 7 号,法定代表人:
丁建生,注册资本:166333.44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20049,主
要业务:开发生产各种异氰酸酯产品及其衍生产品,主要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998 年,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持
有其 1.49%股权,即 2470.45 万股股票,性质是非限售流通股。
上述股权无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无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
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无需签署任何协议。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发展壮大工商制冷主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原则,计划将该项股权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处置。
六、备查文件
1、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