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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创维数字: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03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1年8月24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目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投资期限(截止至2022年8月23日)较短,为提高募集资金收益,基于现金管理选择的灵活性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未来经营的资金安排,公司在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可执行。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12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148.99 万元人民币。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对该笔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募集资金
专户中提取了 11,6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3 月 6 日,该笔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 11,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含 1.8 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授
权期限内,公司对该笔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3 月 15 日,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314.61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2,067.54 万元(含利息),根据前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以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安全性高保本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提升公司盈利,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内容,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做好现金管理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界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3、公司内部审计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并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决定理
财品类及投资期限,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创维数字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拟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创维数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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