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和展 公告编号:2024-036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4 年 1 月 1 日- 6 月 30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6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5,000–6,500 万元 亏损:5,65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5,000–6,500 万元 亏损:5,73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61–0.079 元/股 亏损 0.06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上半年,公司风电混塔业务和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未实现收入,导致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关于混塔业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生产混塔 201 环(38
环/套),预计 7 月份交付,故本报告期内未实现混塔业务收入。
二是关于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挂牌前需由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土地储备计划上报市、省两级政府审批通过后方能履行挂牌程序。目前,铁岭市凡河新区 2024 年土地储备计划已取得铁岭市政府批复,将于近日上报省政府审批。待土地储备计划获批,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其录入储备库,并履行挂牌前期手续后方可挂牌,故本报告期未实现土地一级开发补偿收入。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预告业绩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