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4-02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铁岭新城,证券代码:000809)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铁岭
新城”变更为“*ST 新城”,证券代码仍为“000809”。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9,009,296.77 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6,037,286.3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铁岭新城”变更为“*ST 新城”;
3.股票代码:仍为“000809”;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4 月 29 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9,009,296.77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6,037,286.31 元。由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上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
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停牌 1 天。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采取措施如下:
一是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向新能源及其相关配套产业链转型发展的进程,全力提高公司营收能力和盈利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目前,公司已引进 40 余名新能源头部行业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组建了一支技术过硬、业务精湛、资源丰富的新能源及风电混塔专业成熟团队。2024 年,公司将积极调动和深入挖掘内部潜能,加速推进在手混塔订单的生产交付,并积极拓展市场,深化业务合作,争取实现混塔业务收入 3.5 亿元左右;同时公司将加大力度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业务,新能源业务包括风电、光伏等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维,以及收购建成项目。项目全周期内,发挥团队在能源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资产管理等全链条专业优势,打造系统性解决方案。一方面通过孵化、收购以及自主开发等模式,获取优质新能源资源,打造优质资产;另一方面推进绿色能源与用电负荷紧密结合,针对钢铁、冶金、数据中心、氢氨醇等高用电负荷行业的用电场景,规划应用源网荷储一体化、增量配电网等模式,加强绿色电力在下游行业的高效应用,上市公司拟抓住市场机遇,研判行业发展方向,向绿电下游应用产业拓展。新能源项目具有一定的时间建设周期,但能够形
成稳定的利润,是上市公司未来扭转亏损、实现盈利并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将重点深耕新能源业务,争取 2024 年增加混塔收入的同时,拓展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
二是着力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情况,择机对低效资产进行整合优化,以利于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同时可回笼资金,加快新产业的孵化,引入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三是加强经营管理,优化运营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对公司的各种资源做好年度整理规划,合理量入为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规范运作,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是保持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交流,争取降低公司借贷成本并增加外部资金支持,以补充企业持续性及经营性资金。
五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实施高管层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综上,公司将结合实际发展战略,以增强公司中长期竞争能力、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目的,抓住能源产业变革和转型升级的机遇,积极布局新业态的发展,深入挖掘产业升级的市场潜力,实现价值链延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步推进业务转型。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进行探索,寻求公司的转型发展,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迟峰
联系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 42 号 38-1 号楼
咨询电话:024-74997822
电子邮箱:cf0140@sina.com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