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4-01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2024 年 1 月 31 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临时公告的方式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1),预计 2023 年度业绩亏损,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亏损:8,770 万元–11,400 万元 亏损:3,61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亏:142.80%-215.61%
亏损:9,000 万元–11,700 万元 亏损:5,936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亏:51.62%-97.10%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6 元/股–0.138 元/股 亏损:0.044 元/股
营业收入 11,300 万元–14,000 万元 22,183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0,800 万元–13,500 万元 18,042 万元
3.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本报告期 是否
项目 上年同期 进行
原预计 最新预计 修正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8,770 万元–11,400 万元 亏损: 9,000 万元–11,700 万元 亏损:3,612 万元 是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亏:142.80%-215.61% 比上年同期增亏:149.17%-223.92%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9,000 万元–11,700 万元 亏损: 9,500 万元– 12,350 万元 亏损:5,936 万元 是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亏:51.62%-97.10% 比上年同期增亏: 60.04%-108.05%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6 元/股–0.138 元/股 亏损:0.109 元/股– 0.141 元/股 亏损:0.044 元/股 是
营业收入 11,300 万元–14,000 万元 2,050 万元–2,665 万元 22,183 万元 是
扣除后营业收入 10,800 万元–13,500 万元 1,590 万元– 2,065 万元 18,042 万元 是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公司已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入沟通和讨论,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告时,年度审计工作尚未
全面开展。随着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经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号》“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审慎判断公司在执行 2023 年签订的两个混凝土塔筒环片供货合同过程中未承担存货风险,综合研判公司不是主要责任人,将其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按总额法确认 2023 年度混塔业务收入约 10,088.50 万元,按净额法调整后确认 2023 年度混塔业务收入约346.50 万元。同时考虑到 2023 年混塔业务为新增业务,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相关收入在营业收入中予以扣除。因此,公司对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指标进行更正。
四、风险提示
业绩预告修正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财务数据测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相关人员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水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 2023 年度具体的财务数据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在2023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