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4-00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8,770 万元–11,400 万元 亏损:3,612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亏:142.80%-21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9,000 万元–11,700 万元 亏损:5,936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亏:51.62%-97.10%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6 元/股–0.138 元/股 亏损:0.044 元/股
营业收入 11,300 万元–14,000 万元 22,183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0,800 万元–13,500 万元 18,042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公司开发整理的土地未实现挂牌出让收入,公司总体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而经营成本与上年持平,导致公司亏损增加。
为提高营收能力和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积极开拓和培育具有发展前景的新能源相关配套业务。2023年,公司优先布局了与风力发电配套
的混塔业务板块,并充分发挥业务团队的资源拓展能力,先后与昌图润荣新能源公司、昌图润航新能源公司及五大连池研砼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7.4亿元。2023年,公司实现混塔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
目前,公司布局的新能源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初见成效。按照公司已签订的混塔业务销售合同,供货时间将主要集中于2024年和2025年,公司将全力推进混塔生产交付。同时,积极拓展市场,继续巩固并优化业务合作,通过增加混塔订单并深耕风力发电业务领域,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和跨越式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预告业绩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