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ST 新城 公告编号:2023-01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消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且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款之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铁
岭新城”变更为“ST新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消除情况
2022年,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主营业务招商推介力度,全力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共实现营业收入22,183万元,较上年增加94.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12,137万元,较上年增加107.40%,2022年经营净现金流足以覆盖当期利息支出和经营支出,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得到全面改善。同时,公司一直在努力探索拓展新业务,谋求多元化发展,目前已取得一定进展。2023年4月18日,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方(卖方)分别与买方昌图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昌图润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其各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筒设备采购相关事宜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6.29亿元,预计公司可实现收入约5.55亿元,本年度可为公司带来收入约1.95亿元。
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情况
2023年4月27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13099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申请撤消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即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 条之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消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新城”变更恢复为“铁岭新城”,证券代码仍为“00080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13099号),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们对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情形进行逐项排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