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1—02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5 月 10 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
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 5 人,实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李世范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李世范,男,满族,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本科学历。历任市财政局债务金融科科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主任、铁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市财政局科级调研员;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辽宁金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世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