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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铁岭新城: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1-01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9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8人,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范立夫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3)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220,455.2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755,339.63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2,002,605,632.5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375,503.43 元。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主营业务前期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大,当前处于前期融资集中还款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至2020 年度审计机
构,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其财务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隋景宝先生、张铁成先生、王洪海先生、迟峰先生、李海旭先生、关笑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钟田丽女士、范立夫先生、黄鹏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对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大楼八楼
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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