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18-01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201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铁岭新城”变更为“*ST新城”,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8)第010861号),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723,667.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106,840.27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04,944,369.85元。
鉴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0 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新城”变更恢复为“铁岭新城”,证券代码仍为“00080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