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10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9 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并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
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公司收到《决 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 传达,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了整改落实,形成了整 改报告。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 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作为相关议案关联股东,担任了此次股东大会的计票人, 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上述情形反映公司未严格 落实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整改措施:
(1)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及时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则,以增 强相关人员的守法合规意识。截止目前,公司现任 5 名董监高已完成《上市公司
董监高初任培训》等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后续,公司将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加合规培训,并不定期开展公司内部专题学习,研究最新规则指引,提升相关人员对规则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依法依规开展内部治理工作,以保证公司治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2)公司独立董事就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规则、权利义务责任及履职风险等内容,均已完成相关培训学习。后续公司将加强对独立董事会议事项的汇报工作,确保独立董事能充分、全面了解会议召开情况。
(3)公司将加强对会议审议及信息披露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符合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及管理规范。
(4)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人员进行两次培训与学习,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信息披露专业实操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议组织工作。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均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在 2023年均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结业证书》。
3、整改责任人/整改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
4、整改完成时间:公司初次整改已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完成,并将初次整
改报告汇报四川监管局,在四川监管局指导下,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合规运作,后续整改已于近期完成。
5、整改效果/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严格遵守上述整改措施,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公司定期组织董监高集体学习相应规则,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在四川监管局《决定书》下发后公司共计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整改总结
通过四川监管局对公司本次进行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本次现场检查对于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公司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