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888 号山东一卡通 10 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匡志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高环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12,381,0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92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12,381,0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9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
股份 4,48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4,48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273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8,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9,1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980%;反对
18,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9%;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8,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8,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9%;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48,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5,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9,1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980%;反对
48,8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90%;弃权 5,0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6,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2%;反对
20,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7%;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48,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5,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8,8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90%;弃权 5,0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6,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2%;反对
20,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7%;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6,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2%;反对
20,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7%;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0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55,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9%;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5,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同意 4,457,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03%;反对
20,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7%;弃权 5,0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9.00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55,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9%;反对20,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弃权 5,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7,0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03%;反对
20,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7%;弃权 5,0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8,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9,1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980%;反对
18,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9%;弃权 35,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11%。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蒲舜勃 毕志远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