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2-17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2
年 12 月 17 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
职工代表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高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高猛先生将与经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高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
况。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猛先生,198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先后就职于唐山冀东水泥混凝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光能源科技公司从事法务及投资工作,现任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截至目前,高猛先生未持有山高环能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高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