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2-16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概况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于 2021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碳中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1 亿元人民币参与设立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禹新能”),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完成工
商登记注册。
清禹新能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40,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签署了《福
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由普通合伙人西藏禹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禹泽”)、有限合伙人山高环能及中国水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业”)首期分别出资 10 万元、5,000 万元及 5,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17 日,新增有限合伙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出资额 7,000 万元。
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设立碳 中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关于设立碳中和投资产业基金的进 展公告》。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清禹新能原有限合伙人中国水业将份额转让给深圳市新中水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水”),并新增有限合伙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丛麟科技”),认缴出资额为 3,500 万元。本次增资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截止目前,清禹新能认缴出资额为 25,510 万元。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表如下:
序号 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万元)
1 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
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3 深圳市新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4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
5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0
合计 25,510
三、新增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新中水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05640122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刁兴兴
成立日期:2014-09-17
营业期限:2014-09-17 至 2044-09-17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技园琼宇路 5 号 51 栋厂房 41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环保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废水、废气)的设计(不含建筑设计,设计专项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提供有形资产租赁服务(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中国水业(香港)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新中水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新中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丛麟科技
公司名称: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NPD17
注册资本:10,640 万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宋乐平
成立日期:2017-07-31
营业期限:2017-07-31 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166 弄 3 号 2808 室
经营范围: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环保设备、机械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宋乐平、朱龙德和邢建南。
主要股东信息如下:金俊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22.11%、上海万颛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 17.07%。
关联关系:丛麟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丛麟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说明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已签署正式合伙协议,除上述信息外,原清禹新能合伙协议主要内容不变。公司将根据清禹新能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