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2-15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概况
众华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 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 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经商谈,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 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对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基金财务报表审计,如本年度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2021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140 人
上年度(2021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2,140.19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32.09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31.13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 家
上年度(2021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9 家
上年度(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29 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36 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
上年度(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95.37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2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0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3、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3 次(涉及 5 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涉及 10 人),未有从业人员
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 陆友毅,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希曦,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曹磊,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事宜。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收费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增减比例%
财务报表审计收费 90 70 28.57
内控审计收费 30 25 20.00
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务扩展较快,分散区域较广,项目费用较2021年度有所增加。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经公司招投标程序确定,公允合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众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众华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其具备的经验和职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审计过程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众华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其具备的经验和职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众华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及相关文件。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