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042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3 月 24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0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3.7465%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02 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29 名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2 年 3 月 4 日,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25日,公司通过OA系统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1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7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四)2022年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且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3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4日,以11.0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1名激励对象授予90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3 月 4 日
2、授予价格:11.02 元/股
3、授予数量:900 万股
4、授予人数:129 名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
票股数(股) 总数的比例(%) 予前总股本比例(%)
匡志伟 董事长 1,100,000 9.8214 0.4579
吴延平 副总裁 900,000 8.0357 0.3746
谢丽娟 财务总监 50,000 0.4464 0.020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6,950,000 62.0536 2.8931
干人员(共计 126 名)
预留股份 2,200,000 19.6429 0.9158
合计 11,200,000 100 4.6623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计划激励对象匡志伟先生、吴延平先生、孙弗为先生、顾彬先生有参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情况,其中匡志伟先生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5.25 万股,吴延平先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 万股、孙弗为先生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 万股、顾彬先生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54 万股。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
配偶、子女,也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限售期分别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解除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限售安排 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5
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5
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3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900 万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4 日,授予价格为 11.02 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
故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129 名,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900 万股 A 股普通股。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经众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
第 02243 号),认为:截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止,公司已收到 129 名激励对象以
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99,180,000.0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9,000,000.00 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 90,180,000.00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六、本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4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
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9,783,924 16.5612 9,000,000 48,783,924 19.5743
高管锁定股 761,640 0.3171 761,640 0.3056
首发后限售股 34,521,884 14.3707 34,521,884 13.8517
股权激励限售股 4,500,400 1.8734 9,000,000 13,500,400 5.417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440,437 83.4388 200,440,437 80.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