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 北能 公告编号:2020-138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将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或“信永中和”),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随着公司战略重组的完成,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需要,现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 责。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 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
今已有延续 30 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 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 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 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注册资本:3,600 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 23 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年正式发起创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国际会计网络,并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56 个办公室。2019 年度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 19 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会计品牌获得的最高排名。
1、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伙人(股东)228 人,注册会计师 1814 人。从业
人员数量 5919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2、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9,700 万元。
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个。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
4、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传军,注册会计师,自 1997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
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独立复核合伙人黄简,注册会计师,2011.8-2014.8 曾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第三、四、五届发审委委员,有二十余年审计执业经验,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海啸,注册会计师,自 2006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
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币 70 万元和
25 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改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