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20-02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激励计划的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法律顾
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一)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 1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合计授予 1,1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9)。在认购款缴纳阶段,6 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16 万股,故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为 10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为 762 万股。除上述情况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情况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情况相一致。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内容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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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51 元/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10 名,首次授予数量 762 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
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首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票股数(万股) 次授予总数的比例 目前总股本比例
匡志伟 董事长 127 16.67% 0.99%
谢欣 总裁 127 16.67% 0.99%
王凯军 董事 20 2.62% 0.16%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干人员(共计 7 人) 488 64.04% 3.82%
合计 762 100.00% 5.96%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5、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
授予完成日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在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18 个月后分 2
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
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
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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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喜验字(2019)第 0226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新增注
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7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参与投资者共 10 人,上述投资人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前将
本次募集资金 57,226,200.00 元汇入公司开立的账户。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62 万股,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上市日为 2020 年 1 月 7 日。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 7,620,000 7,620,000 5.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730,893 100% 94.37%
三、股份总数 127,730,893 100% 7,620,000 135,350,893 100%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35,350,893 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
变,持股比例由 35.96%下降至 33.93%,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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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35,350,893 股,按最新
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18 年度每股收益为 0.0601 元。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