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ST 北文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
知》(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第二种是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第二种方法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
则,在该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第二种方法,并采用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
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