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204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 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备案程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购买房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 交易概述
为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公司人才布局,支持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空管公司”)、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拟向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购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 666
号的艺尚锦江二号楼、四号楼部分写字楼及车位,建筑面积共计25,506.61 平方米(具体以办理的不动产证所载数据为准),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47,229 万元(含税金,最终价格以成交价为准,下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房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备案程序。
二 、 交易对方 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1XRM29D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余勇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 666 号
7、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27 日
8、营业期限:2016 年 09 月 27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房屋与停车位租赁;企业策划和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土地整理;连锁百货经营管理;旅行社及相关服
务;网上贸易及代理;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艺术馆经营管理;销售: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 交易方案基本情况
(一)交易主体、标的名称及价格:
1、公司拟购置艺尚锦江四号楼 1-4 层、19-20 层、22-31 层
写字楼资产及商业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13,923.63 平方米)、车
位 80 个;二号楼 6 层 603、7 层 701-703、9 层 901-903 写字楼
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1,559.13 平方米),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484 万元。
2、空管公司拟购置艺尚锦江四号楼 9—10 层、12-18 层写
字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8,026.24 平方米)、车位 40 个,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3,548 万元。
3、股份公司拟购置艺尚锦江四号楼 5—6 层(建筑面积共计
1,783.46 平方米)、艺尚锦江二号楼 6 层 602(建筑面积共计214.15 平方米),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197 万元。
(三)交易标的权属人: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
(四)交易标的土地性质及期限:
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所载内容:该标的房产坐落地的土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商用、办公),使用期限至 2056年 9 月 1 日止。
(五)交易标的目前状态:
上述交易标的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六)交易对方取得交易标的时间、运营情况等:
2017 年,交易对方收到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颁发的《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经规划、施工等许可审批,交易对方作为开发商,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商建设该标的。截至目前,交易标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经达到对外出售条件。
(七)交易标的抵押情况: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其他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八)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本着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 、拟签订交 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不超过 47,229 万元(最终价格以协议成交价
为准)
2、付款方式:
序号 时间节点 支付进度
1 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 合同总价款的 50%
2 正式交付后15 个日历天内 合同总价款的 40%
3 权证登记资料提交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15 合同总价款的 10%
个日历天内
3、税费承担: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下列税费:(1)房屋买卖契税;(2)权证综合费;(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费及房屋他项权登记费;(4)专项维修资金;(5)政府主管部门需收取的其他费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总价款中已包括了增值税销项税额。
4、合同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解除采用书面形式。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 涉及购买 、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房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 、 本次交易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交易对价后自有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 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