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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公告日期:2000-12-05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受让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湖山”)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200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杭州五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本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28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4623891.45元,净资产为94622966.45元。法定代表人陈金霞,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17楼01室。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非金融业务)、科技项目开发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业务。
  3、本公司此次受让“四川湖山”股864万股,占“四川湖山”总股本的8.5%,受让价格为每股1.74元,受让总金额为1500万元整。受让后本公司成为“四川湖山”第三大股东。
  4、截止公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持有“四川湖山”流通股的行为。
  5、截止公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有买卖“四川湖山”流通股的行为。
  6、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本次收购行为为现金收购。
  7、本公司无关联法人。
  8、本公司与出让方无产权关联关系。
  9、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受托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10、本公司承诺:本次受让的四川湖山法人股在一年内不转让,期满后若需转让应符合国家规定。
  1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文件
  12、备查文件:《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