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实际出席 3 人。监事段英慧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出席,委托监事王立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全体出席会议监事推举李颖监事主持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选举李颖(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相同。
(三)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2023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拟以4,636,485,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应分配现金红利695,472,85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计划发生变动的,则依照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3、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七)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监事会对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同意公司对286名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注销数量为10,909,551股,预留授予的回购注销数量为1,058,133股;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调离且不在公司任职、6名达到法定年龄退休以及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调离且不在公司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注销数量为546,281股,预留授予的回购注销数量为107,989股。前述情形合计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21,954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李颖女士: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审计与法务部副总经理兼一汽集团总审计师。历任一汽集团审计部高级专家,一汽集团审计与法务部高级主任,一汽集团审计与法务部管理审计部总监等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为一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之外,李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颖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