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800 深市 一汽解放


首页 公告 一汽轿车: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

一汽轿车: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2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春智晟冲压件模具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与武汉路交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 6,500 万元,经过报名者竞价后,最终成交价格为 8,120 万元,受让方为长春智晟冲压件模具有限公司,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8,120 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企业名称:长春智晟冲压件模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 58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洁

      注册资本:1800 万元整

      股东:吉林弘凯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模具设计、模具制造、量检具设计、制造,焊接平台、夹具
设计、制造及各种非标机械设计。

      2、长春智晟冲压件模具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与武汉路交汇的相关资产,包括房产、在建工程和土地。该批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目前尚由吉林省联泰集团公司实际占用(详见 3、标的资产历史沿革)。

    2、经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3,226.52 万元,评估价值为 6,128.64 万元,估价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
    3、标的资产历史沿革:自 1998 年起,公司与吉林省联泰集团公司开展分期
收款售车业务,后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 5,200 万元整车欠款。经法院判决后,自 2006 年开始公司陆续收回吉林省联泰集团公司抵账资产(两块土地使用权、二处房产及一处在建工程)4,578.96 万元,本次交易资产一直由吉林省联泰集团公司占用。

    2019 年 10 月,公司将持有的该部分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由上海联合产权交
易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物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该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为 6,500 万元,经过报名者竞价后,最终成交价格为 8,120万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长春智晟冲压件模具有限公司

    1、标的资产包括:

    (1)办公楼: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与世纪大街交汇处,建筑面积 5244.02 平方米;

    (2)厂房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 3303 号,建筑面积 10767.89
平方米;厂房 2: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 3303 号, 10822.36 平方米 50%
权益;

    (3)土地 1: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平路以南、新外环路以西,面积 16787
平方米;土地 2: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平路以南、新外环路以西,面积 33316
平方米,其中部分已与政府签订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现面积变更为31724 平方米。

    2、产权交易的方式: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产生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并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组织实施竞价,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3、价款: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81,200,000 元整。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甲方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的承诺主要有:

    (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没有隐匿资产或债务的情况。

    (2)甲方保证就转让标的所设置的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甲方已取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

    (3)乙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无欺诈行为。

    (4)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中国境内的相关产业政策。

    (5)甲方、乙方提交的涉及产权交易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对本合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债务、争议、诉讼等情况。

    (6)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
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乙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经甲方申请后 3 个
工作日内,将本次全部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8)乙方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现状转让及交接。


    (9)乙方已知晓本次转让的部分资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不动产权证。

    (10)乙方已知晓甲方不负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等事宜。

    (11)乙方同意承担产权过户中如涉及需补缴的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和税金。

    (12)乙方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并承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等的风险。

    (13)乙方同意负责清理转让标的中相关违建和人员清场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清理,清退工作。

    (14)房屋所属土地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今后是否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等,甲方不做任何承诺。成交后乙方不得以办理不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等为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违约责任:(1)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盘活公司低效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助力公司自主事业。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约0.57亿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盘活公司低效资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