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1-1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1 年 6 月 17 日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副董事长郑轶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7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1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8,892,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512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1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0,839,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03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4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053,2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7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列入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全部议案,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803,4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8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76,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0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二: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803,4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8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76,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0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三: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108,803,2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1%;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弃权 8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75,9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76%;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四:《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803,4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3%;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8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76,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0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五:《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795,6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1%;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8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8,3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45%;
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7%;弃权8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六:《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736,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8%;反对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5%;弃权 8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9,2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07%;
反对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06%;弃权8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甘露、陈迪章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后附签字页)。
2、法律意见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