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4-02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司的经营范围为: 为:
原油、成品油境外期货业 期货业务;渔业捕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务(有效期至 2021 年 07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月 03 日);销售预包装食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品(含冷藏冷冻)、农产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
品、水产品、汽车、与渔 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1. 业相关的船舶、机械设备、 【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销售;船舶销售;
材料;海洋捕捞;水产品 渔业机械销售;渔业机械服务;水产品零
的加工、仓储;货物进出 售;水产品收购;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
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 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事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
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2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
股份:
……
第二十九条 …… 第二十九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
3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4 使下列职权: ……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担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
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议: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10%的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保;
5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保; 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资产 10%的担保;
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的担保。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七)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保。
总资产 30%的担保; 对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议程序规定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管理人员,根据其责任的大小给与处分。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并同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涉嫌犯罪
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六)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证券交易所或者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前款第(四)项担保,应
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
所,即北京西单民丰胡同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31 号中水大厦。 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并在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 东大会通知中公告。
6 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
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 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7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意见。
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
见。
……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 容:
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8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序。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披露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意见及理
由。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不少于 2 个工作日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
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9 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 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
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告。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
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知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深圳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
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判断。判断构成关联
10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交易的,应在股东大会通知中进 行披露。
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 有关联关系股东有义务配合公司披露关
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 联交易的关联关系。
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 (二)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东的表决情况。 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不参与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关联股东未主
动申请回避的,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