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69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水渔业”)董事会编制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30日下发《关于核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860万股新股。
根据会计师2022年6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43号),截至2022年6月15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中水渔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的认购资金总额为399,999,997.44元。2022年6月16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中水渔业指定账户中。根据中水渔业会计师2022年6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
(2022)000042号),发行人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403,7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2元。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1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7.44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要求。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197,605.76元(含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印花税、登记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802,391.68元。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更新建造合计17艘金枪鱼钓船项目、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西单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科院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
下简称“农商行总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年6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建行西单支行、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农商行总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公司2022年9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浦西支行)。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它相关事宜。9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普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各专户管理范围及管理方式等均未发生变化。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具体存放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账户开立时间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专项用途 截止6月30日账户余额 备注
1 2022年5月26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 0137 5200 0000 084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款 3,095.27 总账户
司北京华远街支行
2 2022年5月26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 0137 5200 0000 0843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 0.00 分账户1
司北京华远街支行 专款
3 2022年5月31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0 6043 5013 0036 1458 7 补充流动资金款 3,793.34 分账户2
京农科院支行
4 2022年6月1日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2000 0002 0422 8 更新改造金枪鱼钓船项目 54,975,242.95 分账户3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专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
5 2022年9月1日 司舟山浦西支行 33050170615100000386-0002 专款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157,832,557.25 专项账户
用
备注:募集资金总账户2022年6月16日到账金额391,999,997.44元(总收款账户款项到账后全部划转至其他三个专项账户),其中监管范围内资金专户中用于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8,802,391.68元(另3,197,605.76元为资金到账时尚未支付完毕的验资费、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截至12月底已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中全部转出(含已实际支付及待付),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均为年底结息余额)。2022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2年9月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远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该专户研发募集资金160,004,953.33元作为账户初始金额。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有新发生的账户间变化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和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主要情况
2022年度内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上述项目原计划由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现拟将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年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舟山当地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已于2022年9月8日出具核查意见,该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880.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57.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积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942.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2)/(1) 化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 否 16,000.00 16,000.00 354.60 431.15 2.69%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680.24 10,680.24 0.00 10,680.24 100.00% - - 不适用 否
更新改造17艘金枪鱼钓船项 否 12,200.00 12,200.00 2,702.77 6,830.84 55.99%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否
目
合计 -- 38,880.24 38,880.24 3,057.37 17,94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