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宗文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203,262,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89,392,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5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13,87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0%。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张大龙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3,212,436 99.9753% 50,200 0.0247% 0 0.0000%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3,212,436 99.9753% 50,200 0.0247% 0 0.0000%
3.议案名称:《2018年度报告和2018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3
A股 203,212,436 99.9753% 50,200 0.0247% 0 0.0000%
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3,212,436 99.9753% 50,200 0.0247% 0 0.0000%
5.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3,212,436 99.9753% 50,200 0.0247%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162,690 99.6188% 54,200 0.3812%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4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162,690 99.6188% 54,200 0.3812%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比例(%)
《2018年度
1 利润分配预 14,166,690 99.6469% 50,200 0.3531% 0 0.0000%
案》
《关于2019
2 年度日常关 14,162,690 99.6188% 54,200 0.3812% 0 0.0000%
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向控
3 股股东借款 14,162,690 99.6188% 54,200 0.3812% 0 0.0000%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6、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磊、张大龙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
5
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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