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4-030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2: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
广场 4 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景昌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24 人、代表股份 876,940,64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5.829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862,436,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4.905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14,503,7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0.9234%。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是否当选
票数(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提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人
提案1.01 郑景昌 871,516,334 99.3815% 是 %
提案1.02 林 中 887,691,869 101.2260% 是
提案1.03 陈 平 871,515,934 99.3814% 是
提案1.04 陈建东 871,515,924 99.3814% 是
提案1.05 魏绍鹏 873,275,936 99.5821% 是
提案1.06 黄明耀 878,043,078 100.1257% 是
提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提案2.01 蔡 宁 871,515,893 99.3814% 是
提案2.02 罗元清 871,515,903 99.3814% 是
提案2.03 陈 斌 875,460,736 99.8312% 是
提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提案3.01 陈 演 883,632,569 100.7631% 是
提案3.02 程 键 871,515,893 99.3814% 是
提案3.03 张成东 873,391,206 99.5952% 是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票数(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提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人
提案1.01 郑景昌 9,238,636 63.0067%
提案1.02 林 中 25,414,171 173.3224%
提案1.03 陈 平 9,238,236 63.0040%
提案1.04 陈建东 9,238,226 63.0039%
提案1.05 魏绍鹏 10,998,238 75.0070%
提案1.06 黄明耀 15,765,380 107.5185%
提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提案2.01 蔡 宁 9,238,195 63.0037%
提案2.02 罗元清 9,238,205 63.0037%
提案2.03 陈 斌 13,183,038 89.9072%
提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提案3.01 陈 演 21,354,871 145.6383%
提案3.02 程 键 9,238,195 63.0037%
提案3.03 张成东 11,113,508 75.7931%
3.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查无异议。
4.上述提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根据上述
表决情况,郑景昌先生、林中先生、陈平先生、陈建东先生、
魏绍鹏先生和黄明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蔡宁女士、罗元清先生、陈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演先生、程键先生、张成东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上述提案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和蒋慧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