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星
期五)下午 2: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本
公司大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 主持人:郑景昌先生
6.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31 人、代表股份 882,431,40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6.178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539,917,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4.373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 人,代表股份 342,514,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805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序 提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表决
号 结果
非累计投票议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提 2021 年年度报告
案 及摘要 880,194,907 99.7466% 2,195,800 0.2488% 40,700 0.0046% 通过
1
提 2021 年度董事会
案 工作报告 880,117,407 99.7378% 2,273,300 0.2576% 40,700 0.0046% 通过
2
提 2021 年度财务决 880,117,407 99.7378% 2,273,300 0.2576% 40,700 0.0046% 通过
案 算报告和 2022 年
3 财务预算报告
提 2021 年度利润分
案 配预案 880,117,407 99.7378% 2,273,300 0.2576% 40,700 0.0046% 通过
4
提 关于 2022 年度公
案 司内部担保额度的 880,117,407 99.7378% 2,273,300 0.2576% 40,700 0.0046% 通过
5 议案
提 关 于 续 聘 公 司
案 2022 年度审计中 880,194,907 99.7466% 2,195,800 0.2488% 40,700 0.0046% 通过
6 介机构的议案
提 2021 年度监事会
案 工作报告 880,194,907 99.7466% 2,195,800 0.2488% 40,700 0.0046% 通过
7
提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
案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880,194,907 99.7466% 2,195,800 0.2488% 40,700 0.0046% 通过
8 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序 提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表决
号 结果
非累计投票议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提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案 预案 17,574,497 88.3651% 2,273,300 11.4302% 40,700 0.2046% 通过
4
提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案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 17,651,997 88.7548% 2,195,800 11.0406% 40,700 0.2046% 通过
6 的议案
提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
案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7,651,997 88.7548% 2,195,800 11.0406% 40,700 0.2046% 通过
8 案
注:提案 4、提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4、提案 6 和提案 8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和蒋慧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