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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中国武夷: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 中武 R1、20 中武 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
2:45;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志英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43人、代表股份897,571,56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57.133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854,815,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4.412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人,代表股份42,756,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21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70,876,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59%;反对5,12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弃权21,56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26%。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0,876,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59%;反对5,12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弃权21,56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26%。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0,876,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59%;反对5,12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弃权21,56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26%。


    表决结果:同意870,876,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59%;反对5,12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弃权21,56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26%。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05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74%;反对3,948,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9%;弃权21,56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2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771,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598%;反对3,948,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94%;弃权21,56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20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6、关于2021年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交易预计暨上年度额度实施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1,378,80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06%;反对26,875,3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79%;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04,91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417%;反对26,875,3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46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7、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0,876,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59%;反对26,68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5%;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8、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0,909,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95%;反对26,656,9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99%;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623,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40%;反对
26,656,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39%;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和蒋慧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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