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1-034
中 国 武 夷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1年9月23日14:30-16:00,现场会议地点为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3层公司
大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9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9月23日的股票交易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15:00-9
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林孟启先生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22人、代表股份227,095,6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312%。
3.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
220,325,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6.573%。
4.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7人,代
表股份数量6,770,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3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大会以记名投
1
票方式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公司持有的福州美伦大饭店有限公司
42.16%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24,36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009%;反对
5,119,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3.952%;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9%;。本议案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
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林涵律师和张明锋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出具如下
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