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6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办公楼 A2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杨庆、胡天高、吴兴、韩灵丽、闫阿儒,由杨庆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闫阿儒、徐文财、吴兴、韩灵丽、杨庆,由闫阿儒担任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吴兴、徐文财、韩灵丽、闫阿儒、杨庆,由吴兴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灵丽、吴兴、魏中华、闫阿儒、杨庆,由韩灵丽担任
召集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魏中华先生为总经理、吴小康先生为副总经理、厉世清先生为副总经理、刘桂平先生为财务总监、钱英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美剑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