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北京天辰大厦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朗棣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朗棣安”)于 2020年 5 月 6 日在北京市签订《关于天辰大厦若干物业之物业买卖协议》(以下简称“《物业买卖协议》”),公司以 3.85 万元/平方米的价格将
持有的北京天辰大厦 21 层、22 层、23 层的 30 套房产(建筑面积共计
4,344.21 平方米)出售给上海朗棣安或其指定方,交易总价款为16,725.2085 万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系
上海朗棣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出售 30 套房产涉及的交易总价款 16,725.2085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3.17%;加上 2019 年 11 月已出售的北京天辰大厦
18 层 3 套房产涉及的交易总价款 1,652.475 万元,合计交易总价款
18,377.6835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27,382.47 万元的 3.48%。本次交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预计获得收益
约 7,679.12 万元,约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459.47 万元的 73.42%;加上 2019 年 11 月已出售的北京天辰大厦
18 层 3 套房产获得收益 849.10 万元和 2019 年 9 月已出售的上海地区
房产获得收益 1,661.15 万元,在十二个月内出售房产合计总收益约10,189.37 万元,约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459.47 万元的 97.4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3 条、9.7条、9.12 条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北京天辰大厦 30 套房产进行评估,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批准了《关于出售北京天
辰大厦房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 3.85 万元/
平方米的价格将持有的北京天辰大厦 21 层、22 层、23 层的 30 套房产
(建筑面积共计 4,344.21 平方米)出售给上海朗棣安或其指定方,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本次房产出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及其股东基本情况
(一)上海朗棣安
名称:上海朗棣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 1333 弄 11 号楼(临
港长兴科技园)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朗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方旭东)
成立时间:2020 年 4 月 7 日
经营期限: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40 年 4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00000020200407046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朗棣安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朗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占出资总额的 1%),有限合伙人为嘉兴朗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出资总额的 49.5%)及莱芜喆安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芜喆安”)(占出资总额的 49.5%)。其中:嘉兴朗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为朗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诗集团”)100%间接持有;莱芜喆安的普通合伙人为喆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莱芜城发投资有限公司,莱芜城发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莱芜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朗棣安是为本次交易设立的新公司,暂未开展相关业务,暂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上海朗棣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朗棣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朗棣安股东情况
1.朗诗集团
名称:朗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 28 幢 328 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田明
注册资本:24,050.08 万元
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期限:2001 年 12 月 24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733161493Q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自建房租赁;商品房销售及售后服务;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金属材料、水暖、电器器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科技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房地产业。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朗诗集团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336.36 亿元,负债总额 284.13 亿元,净资产 52.23 亿元;
2019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135.99 亿元,净利润 15.33 亿元。
朗诗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朗诗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莱芜喆安
名称:莱芜喆安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注册地:山东省莱芜市雪野旅游区生态软件园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喆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5 日
合伙期限:2017 年 3 月 15 日至 2047 年 3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DBCBQXF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莱芜喆安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
总额 3.39 亿元,负债总额 0.07 亿元,净资产 3.32 亿元;2019 年实
现营业总收入 0.06 亿元,净利润 0.01 亿元。
莱芜喆安与华闻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莱芜喆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天辰大厦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 12 号,公司现持有的北京天辰大厦 30 套房产建筑面积为 4,344.21 平方米,分别位于大厦的 21 层、22 层、23 层,原主要用于对外出租办公。公司已取得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中:21 层、22 层房产登记用途为住宅(2007 年买入,2018 年变更公司名称时,由公寓改为住宅);23 层房产登记用途为公寓(2008 年买入)。
公司已将北京天辰大厦 30 套房产(建筑面积为 4,344.21 平方米)
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为公司向其申请的 12,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贷款余额为
10,500 万元。公司持有的北京天辰大厦 30 套房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天辰大厦30套房产的原值8,986.16万元(房款 7,580.72 万元+装修费 1,405.45 万元),已计提折旧
2,484.47 万元(房款 2,101.24 万元+装修费 383.23 万元),未计提减
值准备,账面净值为6,501.69万元(房款5,479.47万元+装修1,022.22万元);北京天辰大厦 30 套房产记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价值为 16,073.75 万元。
根据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振华”)出具的编号为琼联振资评字[2020]第 504 号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房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4 月 24 日,北京
天辰大厦 30 套房产资产账面价值为 16,073.75 万元,选取市场法的评
估价值为 16,470.52 万元,增值额为 396.77 万元,增值率为 2.47%。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公司与上海朗棣安充分、友好协商,综合考虑北京天辰大厦 30 套房产现状,并参考其评估价值 16,470.52 万元,确定本次交易总价款为 16,725.2085 万元。
(二)本次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1.资产评估结果情况
联合振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 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分别采用收益法及市场法,对北京天辰大
厦 30 套房产(以下或称“评估对象”)在 2020 年 4 月 24 日评估基准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得出如下评估结果:
(1)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通过确定月租金价格、租金增长率、 空置率及收租损失率、各项税费等,测算年潜在毛收入、年有效毛收 入、年运营费用及净收益,最后在确定房地产收益年限及折现率等的 基础上,测算出评估对象的收益法评估值为 9,784.46 万元。
(2)市场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16,073.75 万元,评
估价值为 16,470.52 万元,增值额为 396.77 万元,增值率为 2.47%。
市场法评估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① 交易实例的搜集、选取
评估人员查阅大量房地产交易资料,收集报刊发布的售房广告, 走访房地产交易市场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商,收集大量类似房地产交易 案例。评估人员通过对所收集的交易案例的时间、交易情况、价格类 型、地点、用途、结构等进行分析、比较,选取 3 个可比实例。
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表
比较因素 评估对象 可比实例 A 可比实例 B 可比实例 C
名称 天辰大厦 优士阁大厦 天辰大厦 天辰大厦
位置 朝阳门北大街乙 12 广渠门外大街 8 号 朝阳门北大街乙 12 朝阳门北大街乙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