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70,000 万元–230,000 万元 盈利:509,767.2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6.65%—54.8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72,000 万元–232,000 万元 盈利:504,458.2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5.9%—54.0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 元/股–0.4 元/股 盈利:0.958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针对氯化钾、碳酸锂市场变化和价格波动,公司积极应对,在提升管理,提高产能的同时加强产销对接,拓展销售渠道,加大销售力度,
主营业务产品氯化钾、碳酸锂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实现齐增。报告期,因氯化钾
及碳酸锂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税务事项通知书,补缴资源税等各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6.66 亿元,公司已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
缴纳完毕。经公司初步测算,该事项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约为-4.92亿元。
四、重大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的初步估算,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