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公司”)本次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盐湖股份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贷款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建设 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 31.32 亿元。为加快项目建设及
归还总包方垫资款,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蓝科锂业向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作为牵头行的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的银团项目贷款。现由于牵头行及融资金额变化,由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牵头,工商银行格尔木支行、农业银行格尔木分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民生银行青海省分行参团,共同组建银团为本项目提供不超过 8 亿元的融资,并以2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土地、地上附着物及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公司直接与间接共持有蓝科锂业 51.42%股权比例,公司按 51.42%的持股比例向本次融资提供不超过 41,136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蓝科锂业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股东义务。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 03 月 22 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
法定代表人:何永平
注册资本:51,797.0554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主营碳酸锂产品;兼营氯化锂、氢氧化锂、金属锂、锂镁合金等锂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咨询;生产经营副产镁系列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股权结构
股东 股份数 持股比例
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2,500,000.00 17.8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73,865,832.00 33.56%
青海科达锂业有限公司 195,782,860.00 37.80%
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55,821,862.00 10.78%
合计 517,970,554.00 100.00%
蓝科锂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8,465.63 331,757.64
负债总额 150,297.06 127,920.05
净资产 118,168.57 203,837.6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上半年度
利润总额 -4,433.97 28,477.00
营业收入 38,457.51 50,726.62
净利润 -3,928.76 23,397.16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成立时间:2003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忠
主营业务范围:吸收对公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委托贷款;依托中小金融机构发放转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信用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信用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开展自营和代客衍生品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资产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顾问咨询;海外分支机构在开发银行授权范围内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银行业务;子行(子公司)依法开展投资和投资管理、证券、金融租赁、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成立时间:1987 年 06 月 09 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博来
主营业务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成立时间:1986 年 10 月 6 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 96 号
法定代表人:田继敏
主营业务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企业年金业务、常年财务顾问业务、证券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成立时间:1986 年 05 月 21 日
注册地址:西宁市东关大街 218 号
法定代表人:胡卫华
主营业务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险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与公司股东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同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
司格尔木支行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是上市公司的关
联法人。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 为公司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是上
尔木分行 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格尔木分行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 关联方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备注
号
1 工商银行股份格 15,026,416.11 425,571.69 132,247.85 425,571.69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尔木支行 日
2 国家开发银行青 8,623,999.98 111,679.79 99,714.96 69,454.38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海省分行 日
3 中国银行格尔木 5,568,388.93 -8,094.97 63,605.48 -26,055.67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分行 日
4 中国农业格尔木 9,982,005.14 33,855.35 126,337.62 31,472.45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分行 日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
蓝科锂业向公司关联方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牵头,工商银行格尔木支行、农业
银行格尔木分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民生银行青海省分行参团,共同组建银
团为本项目提供不超过 8 亿元的融资,并以 2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土地、地上
附着物及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公司直接与间接共持有蓝科锂业 51.42%股权,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本次融资提供不超过 41,136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蓝科锂业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锂板块是公司未来战略发展主要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前 2 万吨碳酸锂项目进展顺利,除沉锂车间外大部分装置已投入运行。解决 2 万吨项目后期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项目早日投产及蓝科锂业生产经营稳定,并强抓市场机遇,创造更多价值,回报股东,项目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 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贷款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一)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