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
方式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兰州市北滨河东路 69 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24 楼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1 人),董事刘甜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卢继卿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李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任职。李轶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简历附后。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副总经理由刘建彪先生变更为牛澎先生。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牛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成员及其他负责人 2024 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兑
现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详细情况见《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 上 相 关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见 同 日 《 证 券 时 报 》 或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及副总经理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李轶先生简历
李轶,男,1975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历任甘肃省
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现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目前未在其他公司兼任职务。过去五年未兼任其他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李轶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牛澎先生简历
牛澎,男,1974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
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兼财务管理部主任,甘肃省投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未在其他公司兼任职务。过去五年未兼任其他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牛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