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1 年 8 月 3 日)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高新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经营;中西制剂、原料药的 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经营;中西制剂、原
生产(具体经营项目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 料药的生产(具体经营项目以药品生产许可证
1 为准,并仅限于分支机构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 核定范围为准,并仅限于分支机构凭药品生产
效期内从事经营);药业技术服务和咨询,商品销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药业技术服务
售(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和禁止流通产品);物业管 和咨询,商品销售(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和禁止
理(凭资质证经营)、咨询及其他服务;农产品自 流通产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咨询
研产品销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 及其他服务;农产品自研产品销售。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2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
3 以专人送出、邮件(含电子邮件)发出或传真方 知,可通过电话、专人送出、邮件(含电子邮
式送出。 件)发出、传真、短信、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
监事本人。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若编号有调整,则可在上述修订的基础上顺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