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8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蜀新大道 1168 号科研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明良先生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股本 616,360,564 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42,653,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446%。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1,222,6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616,360,564 股
的 5.06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1,431,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789%。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 142,653,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通过此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 142,653,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通过此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预算工作
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 142,653,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通过此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投票表决:同意 142,653,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通过此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投票表决:同意 142,653,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通过此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4,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黄明良,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欧阳萍,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林国进,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王铎学,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杨苹,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HUANG YANLING,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林国进先生、王铎学先生、杨苹女士、HUANG YANLING 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周友苏,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毛道维,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黄益建,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周友苏先生、毛道维先生、黄益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苏蓉蓉,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石艳,获得 142,653,965 票,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 404,571 票。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苏蓉蓉女士、石艳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亚新律师和胡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