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泰合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4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1、本次交易总体方案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成都业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康置业”)100%的股权出售给四川温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温资”),四川温资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
2、本次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具体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作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予以确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业康置业100%的股权。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
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业康置业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639.97万元,
评估值为35,248.02万元,评估增值5,608.05万元,增值率为18.92%。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最终确
定业康置业100%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43,000万元。
3、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对价为43,000万元,由交易对方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根据泰合健康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本次交易对价将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分三次支付: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8,000万元;2、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7,000万元;3、交易对方应在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8,000万元。
4、标的资产交割
(1)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且公司收到四川温资支付的第一期、第二期标的资产的股权转让款(合计35,000万元)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配合四川温资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变更登记需由公司出具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所需之工商登记备案文件、标的资产的股东名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
(2)转让方在提交工商变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与行使标的资产相关权利及行使标的公司
经营管理权相关的全部必要文件交付给受让方,以确保受让方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及参与经营管理;(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安排,以标的公司股权之工商变更登记变更日为准进行分割,该日之前的债权债务(包括标的公司在该日之前发生或实施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该日之后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在计算相应指标时,应当以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期末净资产额、当期营业收入作为分母。”
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泰合健康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
案》,并于2016年12月26日经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与广安思源酒
店签订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将位于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的华神大厦房地
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对其进行转让。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华神大厦房地产及附属设备设施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6]第0305号】,上述房产及附属设备的评估价格9,766.79万元,公司以该评估价值将其转让。
本次交易及前12个月内出售资产累计计算后资产净额为31,829.16万元,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占上市公司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净额58,335.01
万元的54.56%,超过50%,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一)本次交易股权资产
业康置业 100.00% 29,674.85 29,639.96 -
(二)前12个月出售资产(非股权资产)
华神大厦 - 2,189.19 2,189.19 -
本次交易及前12个月出 31,864.04 31,829.16 -
售资产相应项目的合计
标的资产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泰合健康(合并) 92,584.70 58,335.01 46,331.19
出售的标的资产占泰合
健康(合并)相应项目的 34.42% 54.56% 0%
比例
注1:泰合健康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本次标的资产因成立
于2017年5月,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17年5-9月的财务报表;
注2:泰合健康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净额均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3:华神大厦为非股权资产,不适用营业收入指标,故只按照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计算指标。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支付对价为现金,交易对方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市规则》,交易对方非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7、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且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四川华神集团,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王仁果、张碧华夫妇,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
1、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17年11月22日,交易对方四川温资内部决策机构作出决定,同意四川温资受让泰合健
康持有的业康置业100%股权。
(2)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
(3)2017年12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
2、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交易对方四川温资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7日向上市公司支付第一期标的公司
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和8,000万元,合计18,000万元;四川温资于2017年12月20日向上市公司
支付第二期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17,000万元;四川温资于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9日、2018
年3月22日和2018年3月27日分别向上市公司支付第三期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2,000
万元、1,000万元和4,000万元,合计8,000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四川温资应在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即:延期付款期间)完成第三期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8,000万元的支付,四
川温资同意按照应付未付款项×0.27‰/日×实际延期付款天数向上市公司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
179.28万元,并已于2018年3月28日完成支付。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收到四川温资支付的本次交易全部股权转让款合计 43,000
万元及延期付款补偿金179.28万元。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结果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和后续安排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7年12月26日,业康置业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双流区市
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CQ3XE3D),上市公司持有的业康置业100%股权已过户至四川温资名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四川温资已持有业康置业100%的股权。
(2)后续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四川温资已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上市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及《重组报告书》披露的相关承诺。
2、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的相关事宜。
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
4、关于期间损益的认定及其实施结果
《股权转让合同》关于本次交易过渡期损益的相关约定情况:
(1)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完成资产交割日(包括当日)止所产生的损益由转让方承担和享有。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标的资产未分配利润及所产生的负债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2)过渡期间,转让方及受让方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对标的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对目标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标的资产对应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过渡期间业康置业尚未实际开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