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18-25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2018年4月
20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8年3月28日、
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本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没有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613,364,368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0000元(含税,扣税后, OFII、
RQR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者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700000元;持有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18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
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册
1 08*****456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
10日),如因自派股权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
225室;
咨询联系人:李宝珍、易学东
咨询电话:0791-88120789
传真电话:0719-88160230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