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5-11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4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约1,000万元–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5-05号)。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其他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710.43万元 盈利:7,802.0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0.05元 盈利:0.13元
4、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由于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公司遵循稳健性原则,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调减净利润1,863万;
(2)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分期收款设备销售合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租赁业务的收入,调减净利润380万;
(3)因四季度亏损冲回前期预交所得税,增加净利润605万;
(4)确认当期新增未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净利润628万。
二、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增减变动幅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度(%)
营业总收入 2,265,817,535.90 2,316,469,269.90 -2%
营业利润 -32,488,599.17 88,616,746.01 -137%
利润总额 -21,330,799.34 97,622,449.96 -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
-27,104,331.20 78,020,484.94 -135%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13 -138%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
-3.56% 6.27% -9.83%
收益率
增减变动幅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度(%)
总资产 4,612,081,509.64 4,229,057,583.41 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1,110,093,790.33 1,143,781,891.66 -3%
益
股 本 595,987,425.00 595,987,425.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 1.86 1.92 -3%
产(元)
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受原料药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主要产品产销量较上一年度大幅下滑,同时公司环保搬迁项目陆续转固投产,导致固定运营成本上升。
(2)公司环保搬迁项目陆续转固投产,报告期内计入财务费用的项目贷款利息增加。
(3)报告期内,人民币对欧元大幅升值,产生的汇兑损失增加。
2、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变动主要原因为:
(1)受原料药市场行情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并且环保搬迁项目陆续转固投产后运营费用增加,主要产品毛利较上一年下降7,400万元;
(2)环保搬迁项目陆续转固投产后运营费用增加,项目贷款利息不能资本化,项目贷款利息增加财务费用约4,662万元。
(3)报告期内,人民币对欧元大幅升值,产生的汇兑损失1,525万元。
四、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发布了2014年度的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5-05号),预计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亏损约1000万—2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每股-0.017元—-0.034元。根据会计师的初步审计,现预计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2,710万,基本每股收益为每股约-0.05元。
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详见本公告一、4。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后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专调查字201447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84号)。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