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6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民安集团)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9%);同时,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新建材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
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国泰民安集团在本减持
计划期间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02,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 0.1600%),本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占本减持
占总股本 计划总数
集中竞价交易 2020.9.4- 33.6899 2,702,504 0.1600% 27.0250%
国泰民安 2020.12.3
集团 合 计 2,702,504 0.1600% 27.0250%
注:国泰民安集团于 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北
新建材股票进行了3次减持交易(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减持价格区间为33.00元/股-35.28
元/股之间。
2.减持股份来源:国泰民安集团 2016 年参与北新建材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获得公司股票。
3.累计减持情况:国泰民安集团作为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
在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
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之日持有北
新建材股票 171,244,857 股,占北新建材当时总股本的 9.5743%。2018
年北新建材根据相关协议回购并注销国泰民安集团持有的
45,290,000 股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国泰民安集团持有北新建材股
票 125,954,857 股,占北新建材目前总股本的 7.4551%;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9 日,国泰民安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北新建材股票 9,999,985 股,减持完成后持有北新建材股票
115,954,872 股,占北新建材目前总股本的 6.863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国泰民安集团持有北新建材股票 113,252,368 股,占北新
建材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6.7033%。前述上市公告书披露后至今国泰
民安集团累计减持比例为 2.8710%。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595.4872 6.8632% 11,325.2368 6.7033%
国泰民安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95.4872 6.8632% 11,325.2368 6.70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泰民安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国泰民安集团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已作出的承诺
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
3.国泰民安集团未在有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国泰民安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国泰民安集团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
部实施完毕,国泰民安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继续实施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