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528,139,6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采用固定总金额的方式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8,139,6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
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0 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4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5 日至登
记日:2023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咨询联系人:曹彦
咨询电话:0750-6107981
传真电话:0750-610309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2、美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3、美达股份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