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中“7-6 前次募集资金适用情况”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公司需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3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达股
份”)于 2014 年 9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3,626,373 股,募
集资金净额为 439,243,813.7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9 月
到账。公司自 201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