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782 深市 美达股份


首页 公告 美达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美达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2

美达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
                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1997年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2 份,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3 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李坚之、
郭敏、杨淑垒、李晓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79号)

    1、警示函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我局派出检查组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计量不准确

  2019 年,美达股份对其持有的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农商银行)股权投资改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并依据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3.35 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3 亿元。中联评估对江门农商银行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但选取的交易案例全部来自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抬卖中产权人已经丧失了对被执行财产的处分权,且不是交易量最大的市场。经查,2019 年度,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江门农商银行股权交易 14 笔,包括职工股和自然人股,成交总量 26.08 万股。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记录的江门农商银行股
权正常转让交易 308 笔,其中法人股交易 1 笔,成交数量 703.47
万股,职工股交易 33 笔,成交总量 316.65 万股,自然人股交易274 笔,成交总量 2453.58 万股。美达股份未以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上相关资产的价格为基础计量农商银行股权的公允价值,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第九条的规定。

  (二)收入、成本跨期核算

  美达股份在 2019 年 12 月 28 日对采购、销售业务及存货进
行结账并进行年度核算,对 2019 年 12 月 28 日至 31 日期间的销
售出库业务、采购入库业务均未进行账务处理,导致 2019 年度少确认发出商品 1753.35 万元,少确认采购入库存货 1479.28 万元,少确认收入 164.35 万元,少确认成本 141.92 万元,少计利润 22.43 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三)提前确认收入

  根据美达股份的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在收到客户签收的提货单后,确认销售收入。公司 2019 年度收入中,有 615.3 万元收入对应的客户签收单时间为 2020 年 1 月,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导致公司 2019 年多计收入 615.3 万元,多计利润 24.62 万元。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四条的规定。

  (四)外购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


  2017 年,美达股份子公司深圳市美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新公司)向自然人李某购买深圳市某房产,截至 2019 年末,美新公司累计支付购房款 1505.32 万元,支付购房相关税金103.21 万元。美新公司将支付的购房款计入固定资产,将支付的税金计入 2019 年度管理费用,未计入固定资产。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八条的规定。

  (五)外汇套期业务的会计核算不准确

  美达股份子公司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在 2018 年和2019 年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018 年末,公司未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是在上述外汇远期套期业务于 2019 年到期交割时,将收益确认为财务费用,导致 2018 年少计交易性金融资产 26.28 万元,少计投资收益 26.28 万元,2019年少计投资收益 28.73 万元,多冲减财务费用 28.73 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

  (六)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应付票据抵销不准确

  美达股份在编制 2019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时,未将企业集团内部银行承兑汇票往来且期末未流出企业集团外的票据进行抵销,导致公司 2019 年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金额多计 460 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的规定。美达股份上述财务核算问题导致公司 2018 年、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规范。

  美达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缺少法定代表人签名,上述情形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准确。

  一是美达股份 2019 年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未登记年报审计机构人员。二是公司财务总监杨淑垒参与 2019 年年报编制过程,董事孙磊、独立董事杨兴旺、杨燚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与审计机构的沟通过程,但公司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显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最早时间为 2019 年
年报披露日即 2020 年 4 月 16 日,与实际情况不符。上述情形不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三)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不完善。

  美达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上述情形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2、整改情况说明

  一、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允价值计量不准确

  公司已寻找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PB 估值技术)对 2019 年末公司持有的银行股权价值重新评估,以获得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上相关资产的价格为基础计量银行股权的公允价值,借此评判银行股权价值的公允性和谨慎性,重新
认定银行股权价值,并已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
过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表了专项意见,对涉及的 2019 年度、2020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进行同步更新。

  (2)收入、成本跨期核算

  1、公司针对检查意见中跨期收入、成本核算问题完成自查,并对涉及业务循环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包括:销售方面,①对于
在 12 月 29 日-12 月 31 日发货,客户已签收而未开发票的情形,
计入当期销售收入;②对于在 12 月 29 日-12 月 31 日已发货并
开发票而客户未签收的情形,不计入当期销售收入。采购方面,
对于在 12 月 29 日-12 月 31 日已经签收入库的材料按会计准则
计入当期存货。同时,考虑到公司前期为了减少会计与税务的截
止期差异,而采取一惯性 12 月 28 日结帐,由此产生的 2019 年
初及 2019 年末的跨期影响净额对当期影响较小,经与审计机构
沟通后公司将自 2020 年年度报告开始实施整改,收入、成本不跨期。

  2、公司组织财务及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新收入准则,明确采购、销售业务截止确认的情形,已在 2020 年根据新收入准则完成整改。

  (3)提前确认收入

  1、公司针对检查意见中跨期收入核算问题完成自查,并对涉及业务循环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包括:销售方面,①对于在
12 月 29 日-12 月 31 日发货,客户已签收而未开发票的情形,计
入当期销售收入;②对于在 12 月 29 日-12 月 31 日已发货并开
发票而客户未签收的情形,不计入当期销售收入。同时,考虑到公司前期为了减少会计与税务的截止期差异,而采取一惯性 12
月 28 日结帐,由此产生的 2019 年初及 2019 年末的跨期影响净
额对当期影响较小,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后公司将自 2020 年年度报告开始实施整改,确保不提前确认收入。

  2、公司组织财务及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新收入准则,明确销售业务截止确认的情形,已在 2020 年根据新收入准则完成整改。

  (4)外购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

  1、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完成自查,深刻认识到固定资产核算的原则和方法。但考虑到所指房产在 2017 年购买时已按房价
1,505.32 万元确认固定资产在税务方面的历史计税基础成本,后支付的购房相关税金 103.21 万元以使用期限 34 年分摊,对当期影响较小,且涉及税务调整时间较长,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后暂不作调整。

  2、公司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后续针对外购固定资产核算将按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范核算。

  (5)外汇套期业务的会计核算不准确

  1、公司深刻认识到外汇套期业务会计核算的标准和原则,并针对上述事项完成自查。但考虑到涉及金额对当期影响较小,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后暂不作调整。

  2、公司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针对该类套期业务核算将按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范核算及列报。

  (6)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应付票据抵销不准确

  1、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完成自查,并深刻认识到合并报表时准确抵消应收应付票据的重要性和会计方法。但考虑到涉及事项金额只占列报项目分别为 7.65%和 0.97%,影响较小,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后暂不作调整。

  2、公司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针对同类业务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范
列报。

  二、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规范

  公司已责令证券事务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对内部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管理,确保以后不再发生遗漏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相关负责人签名的问题。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准确

  公司已责令证券事务部及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精确、及时的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将年报审计机构相关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进行管理,确保内幕信息管理的有效性。

  (三)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不完善

  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修订《内幕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根据检查结论,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报备程序,确保公司管理制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方面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

  (一)组织集中学习

  针对此次警示函,公司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公告,并在事后专
门组织受到警示的董事长李坚之、总经理郭敏、财务总监杨淑垒、董事会秘书李晓楠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进行集中的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最新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